广东2014年上半年发生火灾形势 已有74人因火灾丧生

返回列表

广东2014年上半年发生火灾形势 已有74人因火灾丧生

近日,从省消防总队获悉,今年以来截至6月30日,全省共发生火灾13582起,死亡74人,受伤63人,直接财产损失1.70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上升43.4%和11.1%,死人、伤人分别下降13.9%和20.2%。发生重大火灾1起,死亡12人,受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13.3万元;发生较大火灾2起,死亡9人,直接财产损失7万元。

上半年火灾形势得到控制

今年上半年,省消防总队部署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火灾隐患整治“利剑”行动和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推进广州市白云区城中村治理和揭阳市普宁市家庭作坊治理两个试点,较大以上火灾得到明显控制。今年以来较大以上火灾共发生3起,死亡2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较大以上火灾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17人。
同时,火灾季节趋势较明显,第二季度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第二季度相比第一季度,火灾起数下降42%,火灾死亡人数下降62.9%。4月至6月火灾起数环比分别下降24.4%、3.1%和6.2%,火灾死亡人数环比下降36.8%、66.7%和0%。
从区域性火灾来看,珠三角9市共发生火灾9205起,死亡35人,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67.6%和47.3%;粤东3市共发生火灾1336起,死亡28人,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9.8%和37.8%。
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认为,全省今年上半年火灾形势明显得到控制,但区域性火灾形势还有待加强控制。

“三小”场所火灾形势严峻

“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在广东基数大,火灾形势严峻。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发生死亡人数火灾事故49起,其中有14起发生在“三小”场所,造成33人死亡,占死亡人数总数的44.6%,如1月12日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沙涌南街较大火灾和3月26日揭阳市普宁市内衣作坊重大火灾事故均为“三小”场所。其余死亡人数火灾事故主要发生在住宅和宿舍,共34起,造成40人死亡。
目前,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是“三小”场所可燃物多,疏散条件差,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住人现象严重;住宅区居民用火用电不慎,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整体不高等都易造成火灾的发生。
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认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在于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和意识不高,“全民消防”的基础还不够扎实。广东要做好防火工作,主要可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增强公民消防安全素质。